迎难而上,坚决完成生态环保约束性指标——一论积极服务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
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,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,确保到2020年年底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,是当前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。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实施《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“六保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要求坚决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生态环保约束性指标,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经过持续不断的艰苦努力,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重要进展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在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生态环保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中,有7项已经提前完成。其中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项总量指标已经完成,PM2.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、Ⅰ类-Ⅲ类优良水体、劣Ⅴ类水体3项指标已超额完成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了浓浓的绿色底色。老百姓普遍感受到周围的蓝天白云多了,绿水青山多了,幸福感也增强了。
在看到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在约束性指标中,还有单位GDP的碳排放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两项指标没有完成。一些地方完成“十三五”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仍存在风险,一些地方虽然提前完成了约束性指标任务,成果仍需巩固。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,成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洼地;还有一些区域虽然PM2.5得到了有效控制,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仍然差距较大。总的来看,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,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、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。
当前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、根源性、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,在“三个没有根本改变”的形势下,部分城市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不匹配,一些污染问题还相当突出,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仍然高位运行。与此同时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,由此造成了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、投入力度有所下降、行动要求有所放松。这些因素都给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约束性指标增加了难度,带来了挑战。
我们要坚持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,把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心中的“国之大者”来抓。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,坚持新发展理念,走绿色发展、高质量发展之路不动摇,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,坚持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,决不能再重回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搞一时一地所谓发展的老路。要精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,深入分析影响约束性指标完成的各种因素,找准对象,抓准时机,精准施策;对于已经完成的指标,要巩固成果,保持持续向好,不能倒退变差,决不能让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。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围绕目标解决问题,找差距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确保解决问题有进展、措施落地有效果,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
现在距离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时仅剩半年时间,面对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,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、责无旁贷的使命感,以坚韧不拔的定力、背水一战的勇气,迎难而上,奋力搏击,一战一战地打,一步一步地推,确保污染防治攻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